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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讨债,要债公司详解高效直接的讨债方法供参考
发布:2025-04-18 06:00 编辑:admin 热度:20

  一、“函电”要账法

(1)是指账权人通过向账务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账款和清结账务的目的。

(2)优点:经济实用;免伤和气,便于改善关系;作为应急手段,便于及时中断时效;便于账权人收集和保存证据。

(3)使用范围:一直保持业务往来且关系较为密切的;账权账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账权金额不大,且账务人有偿还能力的;相距较远,且交通不便,或账务人众多,并相对分散;账权人意欲收集和保存确权书证。




  二、“会议”要账法

(1)优点:方便易行,有利于提高要账效率;便于全面了解账务人的情况和制订相应的对策;便于账权人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或“攻坚战”。

(2)适用范围:账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账权账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账务总金额虽然不大,但众多账务人的平均账务数额不大的案件。




  三、“公证”要账法

优点:强化账务人偿账的责任意识;不经审判程序,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作为账权人延误时效的补救措施;




  四、“代位取偿”要账法

适用本法应注意:账权的转移必须经过账务人的同意,并不得牟利;要充分考虑两个账权数额的大小;代位取偿要考虑取偿的可行性;




  五、“律师协助”要账法

(1)律师的重要作用:敦促作用;参谋作用;骨干作用;代理作用;助手作用;预防作用。

(2)律师的主要做法:清理帐目,分析成账原因;函件催讨;行政干预;召集账务人会议;账权转移;两地律师协作调解;签订清欠协议书;请求工商、金融部门配合清帐;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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