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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讨债,要债公司详解债务人无法联系应该怎样来处理所欠债务
发布:2025-03-28 08:34 编辑:admin 热度:36

       1.债务人失踪后,符合宣告失踪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2.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讨回债务,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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