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债,要账,讨债公司详解企业分立后原债务应由谁来承担
发布:2021-04-24 09:36 编辑:admin 热度:530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务人和债权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所谓连带债务是指数个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债务人均有义务承担全部债务,即每一债务人均应对全部债务负责,且这种责任对每一债务人而言都是独立的。
承担了全部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向其他债务人追偿。